南昌拟立法约束餐饮业扰民行为
南昌市拟通过立法的形式约束餐饮业扰民行为,并于近日公布了《南昌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
《办法》规定,餐饮业项目应当配套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和油烟排放设施,禁止未经净化处理的油烟排放;严格控制餐饮业项目在商业区人行道、市区主要街道和居民门窗附近设置商业性空调装置。同时,餐饮业项目产生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,并不得在室外设置、使用产生高噪声污染的各类设备。